基金托管和保管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公募基金托管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根据基金公司委托,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办理基金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和交割等事宜,并按规定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发行量等信息的一种信托业务。 而基金保管则是指接受客户委托,安全保管客户资金和代为执行客户投资指令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2、涉及主体及关系不同 公募基金托管涉及的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即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行为机构)以及基金投资者。三者之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而基金保管只是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一项资产管理业务,不涉及基金公司的设立与监管,因此没有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参与;其间的业务关系也仅为保管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风险和责任不同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因违约行为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于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托管资格。
而基金保管作为商业银行的个人或企业理财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较小,且因为本身不是一项正式的金融业务,所以也不受相关行业规定的约束;若发生纠纷或者损失,通常也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目前不少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具有基金代销和基金保管的双重资质,但两者之间的业务还是存在一定区别:比如根据协议约定,基金托管人有权了解基金运作的全部情况,有义务查阅有关文件和账目,而基金保管人仅能查阅有关的账目和原始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