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出让指什么?
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有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两种形式 协议出让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法定范围内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
(一)用途确定后依法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
(三)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 对上述情形以外的土地,均应按照统一的招标投标办法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 所谓“统一”就是所有从事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形式。即不管是工业用地还是商业用地,也不管是国有土地出让还是集体土地出让,一律公开竞价,谁出价高就归谁。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都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规定的四种情形可以使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必须同时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只能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
在中国,出让这个词汇主要涉及到土地、房产、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权益转让。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出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土地供应主要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来进行。这时,土地使用权被视作一种商品,可以通过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等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与购买者。这种权益的转让称为土地出让。
2. 房产出让:在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购买土地后,需要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并对购房人进行销售。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实际上是通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房产权益。这种购房行为可以视为房产出让的一种表现形式。
3. 知识产权出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许可、转让或者出资等方式,将知识产权的权利转移给其他的个人或企业。这种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让可以视为知识产权出让。
总之,在中国的经济生活中,出让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权益转让。这些方面的出让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