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怎么调整库存?

宇文诗惠宇文诗惠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题目很大,我尽量说得浅显一些。 调整库存=减少库存+增加库存 减少库存=销售产品(收款)-购进产品(付款)+期初库存余额 增加库存=购进产品(付款)-销售产品(收款)-期末库存余额 重点说说如何增加库存。 增加库存=进货+销售返货 现在很多公司都设置“销售部”和“采购部”,职责分明,这样的设置并没有问题。 但是有的公司就把“采购部”和“销售部”合并在一起,这样其实是有问题的! 因为进销存是一个闭环系统,你的进货、销售以及库存数据是相连的、相关的。

举个例子: 某企业购进了100件A产品,支付了5万元货款;同时销售了200件A产品,收到了15万元的货款。 按照进销存的相关原则,应该这样记录: 购进产品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A产品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50000元 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15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元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元 贷:库存商品——A产品 75000元 这里,销售收入与生产成本(销售成本)配比,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但是,如果将“采购部”“销售部”合并在一个部门,则记录为: 购进产品 借:原材料/商品——A产品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13500 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50000 贷:主营收入 150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74999.99 虽然这里的账务处理与上述分开做账的处理方法一致,但是存在一个隐患:在计算利润时,是否将购进产品的费用计入到“营业成本”中呢?

当然,有些人会说,我们企业就是这么做的啊,用销售收入减去购进产品金额不就是销售利润吗? 问题是,你企业真的做到“三票合一”了吗?你真的能做到对每一种产品购进、销售的数量和金额都一清二楚、毫无纰漏吗? 不然的话,这种只关注表面数据的简单算术减法根本不可靠! 因为还有“销售返货”这一环节!

有些产品售出后,由于质量或数量等问题需要退回,这时就应该办理“销售退库”手续,同时冲减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通过“销售部”实现产品出库,收到货款后再进行成本结转;如果产生了销售退货,则先冲减销售收入,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补进相应的产品。

印家辉印家辉优质答主

有采购成本的库存,是企业重要的资产。年末时,采购类库存的账面价值和可变现净值可能发生较大幅度差异,企业应及时进行库存减值测试,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时予以转回。企业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毁损或短缺,应及时进行处理。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毁损的,应将造成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因自然损耗产生物资短缺的,也应计入管理费用;发生的存货正常损耗也可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如果企业将库存货物盘点盘亏后,直接转营业外支出,则可能会影响当期利润。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存货盘点清查时如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其中非保险赔偿部分及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净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对于因发生永久或长期实质性损害、过期、法律法规等禁止使用、无使用价值、滥用变质等发生的存货净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也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对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库存,应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及时得到理赔,降低损失。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的存货损失,应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扣除。对于发生的涉税事项,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企业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鉴证证明,以便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