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融资产品有哪些?
卖方融资指根据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在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或受益人已经承诺付款的情况下,以该信用证项下收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为受益人办理的在特定期限暂时垫付或让渡资金使用权的融资行为,包括打包贷款、卖方代付/议付、福费廷等。
(1)打包贷款。指以信用证项下有押汇或托收出口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为满足出口商装船前,因支付收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要而申请的人民币短期贷款。
(2)卖方代付。指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开证行/保兑行对即期信用证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明确承诺付款,对远期信用证以电子或纸质方式发出兑付确认书后,我行根据作为受益人的出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向其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并由开证行/保兑行将款项归还我行的业务。
(3)卖方议付。指国内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确认到期付款通知后,按议付行与受益人的约定以收妥方式或承兑方式买断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