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构成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构成的三个条件:
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1000元以上)以上;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有形资产。
这个标准不是说必须要满足这三个条件,而是只要满足其中两个条件就可以认为是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来选择标准(如公司标准为2000元),但一经选定则不得变动,固定资产在公司建账的时候在资产类下设一个一级科目,可根据本企业的管理需要设置二级科目。一般可以设置房屋(或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汽车)、家具等。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购入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等实际成本虽然在1000元以上,但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以及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也可以一次或分次计人有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上所介绍的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及有关的核算政策在股份制企业和某些大中型企业中是适用的,对于某些商品流通企业或小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这些小企业只要拥有使用年限超过2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这个确认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简化了核算手续,使小企业会计更趋于实用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