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歧视越战老兵?
因为越战是美军自越战之后至今,唯一一次大规模输掉并且失去殖民地的战争(南越丢了),因此成为美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这场战争的惨败直接导致了水门事件的爆发,让美国人开始怀疑政府的执政能力(越战期间美国总统尼克松为了赢得选举而不断对外吹牛美国如何强大云云,结果最后败了而且败得很耻辱,这种打脸的感觉真是不好受啊!于是乎在1976年的总统大选中,民主党人吉米·卡特以微弱优势击败了尼克松。然而卡特一上台就干了一件让全美国人怒不可遏的事情——他赦免了所有的越战罪犯[包括陆军、海军和空军的士兵,国民警卫队的军人,以及陆军和海军的军官,但并未包括副总统纳塞尔或国防部长布朗]。
根据美国政府发布的公报,参与越战的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共有58万人因各种罪行受到刑事指控,其中1324人被判有罪;另有约20万平民(主要是承包商)被捕,约3.5万人被起诉。 这些人都应当被视为罪犯吗?当然不。许多被捕的军队人员是因为他们在越战中犯下的战争罪或是反人类罪。例如,一位名叫乔治·丹尼斯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在越战中用燃烧弹炸死了一名越南儿童和他的家人后,在1972年返回美国后被捕并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不过,在这些犯罪者当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最终受到了审判。其余的大多数人都是在1973年后从美国军事基地的档案里发现了他们过去的罪行记录后而被捕的。 在上述所有被捕的越战罪犯们之中,最受舆论关注的要数那些强奸犯。据美国国防部估计,在越南的美国大兵们平均每人会强奸三个越南妇女。尽管没有人知道具体数字,但越南妇女被强奸的案例肯定是有据可查的。
除了越南本土的妇女外,在越战期间被美军强奸的亚洲妇女还包括北越人、越柬边界的柬埔寨妇女和在越战期间到越南去进行“援助”活动的美国妇女。 在对越战罪犯进行审判时,北越政府提出的要求是美国政府惩罚每一个被指控的犯罪者。它甚至将这一要求写进了1973年《巴黎和平协定》的条款之内。虽然美国不同意在北越政府的监狱里关押这些越战罪犯,但在美国的法律体系内对这些人的惩处还是相当严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