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企业库存如何调整?
从题主的叙述来看,应该是某家药品经营企业的业务人员(可能为药采购业务员),那么应该比较熟悉GSP的要求了。 GSP对药品的入库(进)、出库(出)有着详细的要求,其中关于“出”的具体要求如下: “出”的具体要求中,重点强调了“待销”和“发出”两类情况应当符合相关规范。 也就是说,无论是对于滞销品还是畅销品而言,库存的调整都是需要严格按规执行的。 先就本题来说,假设该企业制定的《药品进出库管理办法》中,已经列明了导致产品出现滞销/积压的原因及相应处理措施,并且各个部门已经熟知并按要求执行,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可参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确定滞销品种 根据企业制定的《药品进出库管理办法》,统计出各药品库存数量(金额),计算出实际库存量(额),并与进价、销售价格等进行对比,得出是否超储备销售或积压的数量与金额指标;同时结合资金周转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出现了滞销的情况。
第二步:处理滞销品 如果确实存在滞销情形,则需按照企业经营范围的划分和《药品进出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滞销品分为“待销品”和“发出商品”两部分分别进行处理。具体可采用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可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出每批药品的销售收入,并将该收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从而核算出每件药品的销售价格,再根据该价格和销售数量计算出应结转的库存商品成本。 也可以采用后进先出的原则来处理,具体可参考上述“先销后进”的处理方式进行计算。
第三步:定期核对,确保准确 无论使用上述哪种方法进行调整,均需要认真核对原始凭证(如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发货单等),确保数据无误后再行账务处理,以免带来额外的税会差异,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