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自用阳台?
所谓“自用阳台”,指的是业主自家用于休息、晾晒衣物等用途的阳台;而“公用阳台”主要是指,与相邻业主共用的阳台,以及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产时未划分给单个业主的封闭阳台或敞开式阳台公共部位。 比如有的购房者买的是边套房子,这个房子的东面和西面都是有阳台的,其中东面的那个就是属于自住阳台,西面的那个就公用的了,这是很直观的判断方式. 另外一般现在的小区设计中都有生活阳台,一般是靠近厨房,用来放置洗衣机和清洗衣物的空间,这种生活阳台一般都是自用的,但部分也会跟客厅相通,或者跟客厅之间无任何隔断,所以有些生活阳台也是可能算公用阳台面积的,这点要特别注意一下!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目前许多小区的房屋设计是封闭式的阳台,这类就属于公用区域,因此其面积应该纳入公摊面积范围,需要计入房屋总价款里!
1.对于阳台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目前在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主要是由地方规定来规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第6.2.8条中有关于建筑物外墙面上的门厅、大厅的计算规则,但没有关于阳台的计算规定;第6章为建筑的计算规则。
2.从地方规定看,各地对阳台是否应当计收建筑面积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阳台均应当按照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 (2)封闭的阳台应当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额计算;未封闭的阳台,应当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2/3计算; (3)住宅与非住宅的阳台,按照其垂直投影部分的1/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