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残保金多少?
一、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由国家和社会采取专门的办法和措施,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的一项社会政策和制度。其具体内容包括: (一)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二)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各种形式的扶助和照顾,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四)提供就业机会,促进残疾人的就业;(五)进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六)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障碍,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残疾人热爱生活,奋发图强; (八)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传播现代化生产和科学文化知识,发挥残疾人智力优势,帮助残疾人增长见识、开阔视野;
(九)开展民间外交活动,树立和维护我国良好形象; (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其他事项。 二、残疾人就业的保障金如何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给予税收优惠,由税务部门按个体生产经营的税额,实行减半征收。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如下: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生产助残用品的企业,一经认定,可一次性免缴筹建期内的各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收费;
2.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使用期满4年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继续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期限为3年;
3.在劳动密集型生产行业以及批发零售贸易业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行业的,当年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人数的35%及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4.在商业部门开办的商场(店),当年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人数30%以上,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地方分享部分。 三、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责任 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依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以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