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管取消吗?
现在开始编故事了是吧?怎么不干脆点,直接说未来科幻小说呢。 首先,城市管理执法是个新兴职业,其产生的原因在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造成的城镇管理体系结构失衡。城市管理者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和足够的管理力量应对飞速增长的城市问题产生的各种挑战。因此需要一种新的职能和机构来对城市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这是有原型的,美国的大都市就存在类似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叫做“市政府管理(MunicipalAdministration)”,负责处理一般市民日常投诉,协调跨部门的行政事务以及组织公共活动。 其次,城管的执法权限来源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没有地方性立法基础,无论上级还是中央都不会允许城管拥有跨省执法的权限,更不存在统一全国执法标准的立法计划。至于题主所提到的“全国推行柔性执法”,恐怕连政府文件都没有看到,这只是网上一些自媒体作者个人的设想而已。
另外,城市管理执法不是一个独立意义上的公务员类别,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编制序列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交警属于人民警察,是通过招警考试和其他公安机关入职人员一样的来源渠道,只不过从事的工作更偏向行政工作而非侦查破案。最后,公安属于司法警察,隶属于司法机关,而不是行政部门。 综上,题主的想法实在有些异想天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城市的管理者和执法者需要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面对越来越多的特殊问题和非常规事件,单靠传统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已经很难应对。加强专业能力培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