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金每月多少?
上海是2017年实施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每两年调整一次,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19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上述文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也就是说必须要“失业”。而所谓失业,是指劳动者被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法续订等原因从原用人单位离开,没有进入新用人单位的非持续状态。因为个人原因辞职或者自动离职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不是本人的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法办理了失业手续。 那么,根据上面条款可以了解到,想要申请失业保险,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 但现实往往没有那么简单,在实践过程中,有些朋友由于自己离职,本来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但由于公司未办理减员手续,导致社保处于停保状态,因此产生了可以申领的错觉。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联系前公司人事部门,尽快办理退工及社保转移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确实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如倒闭、破产等)导致失业,那么可以立即申请失业金,具体能领几个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险属于福利保险,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并不是从公司账户直接转账到个人账户。 所以不会看到欠发工资的情况出现!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不断完善,2018年12月起,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