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产假怎么休?
在原来产假基础上增加假期,具体如何执行,还要看各地区的政策。比如陕西省确定延长产假15天,山西省则规定给予女职工产假90天的奖励。 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规范职工休假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劳动时长,提倡实行弹性工时制等,进一步明晰了“带薪休假”、“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假”“哺乳假”之间的区别,明确“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还明确了婚假、产检假等的假期长度。
《意见》明确,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给予优惠,对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给予适当帮助。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有利于母婴保健的环境和工作条件,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从事高毒有害工种或岗位工作。
《意见》还就做好女职工产假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工资待遇发放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广大女性同胞们关心的“休假问题”,《意见》提到,应完善休假制度,丰富假期类型,探索延长产假、育儿假等制度。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鼓励生育政策。如甘肃省将生育三孩纳入医保范围;辽宁抚顺将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家庭发放补贴;江苏南通为二孩及以上家庭每孩每年发放500元补贴;湖北襄阳为二孩、三孩每户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江西南昌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补助…… 此次《意见》的下发,有望进一步推动区域间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