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婚假是几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新婚夫妇可享受13日假期;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同时,延长产假90天,其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
一、法定结婚的假期是多少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 年假一般要工作至满年限才能休;也有特殊情况可跨年度安排。比如2015年的年假可以顺延到2016年休完。 那么,职工新婚后可休多久的假期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38号)规定,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探望父母:未婚员工每年给1次探亲假,已婚员工每4年给1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 同时,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问题》([81]劳总薪字28号)进一步明确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旅途中的车船费、住宿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所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假定男职工王某28岁结婚,工作满10年,到28岁时累计工龄应是18年。那他每年有1天的年假,28年后可休假18天。如果在此期间不休假而继续上班,应支付加班费用。
二、生育的假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十天。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二十天。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职妇女妊娠期间工资照发,产前检查和产后休假等费用,一律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