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可以转让吗?
作为金融专业的,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投资收益率是否真的能够计算出来并且进行转让?比如现在A持有B公司股票,以10元/股购入5000股,总市值5万元;随后股价上涨至20元/股,此时如果C想购买A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则应该支付给A的投资收益是多少呢?是不是(20-10)*5000=5万元呢? 但如果此时D想从A手中买入这些股票,那么他是否也应该按照(20-10)*5千股给A呢?但此时股票价格应该是涨到30元/股了吧……这样看起来不是挺矛盾的吗……
后来查阅了一些资料后终于弄明白这个问题了,原来当我们讨论“转让”的时候不能把交易的标的物仅仅理解为“股票”,还需要加上一个前提——该交易必须是基于“合理预期”的。 即当我们说“转让”时,实际上是基于“合理预期”这一前提下的交易。否则的话就会形成套利空间。 假设市场上只有A和C两个交易者,A拥有一定数量的某上市公司股票,C想做多(买入)这只股票。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C不知道A是不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所以无法判断A会不会在日后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这样对于C来说就会产生风险:如果A日后真的抛售自己手里的股票,自己的做多就变成了做空,这样就亏钱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C会提高买价,例如提高到(20+\epsilon)元/股来购买A的股票,其中 \epsilon 为正数。但是这样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因为 \epsilon 是未知数,A也有可能知道自己就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部分,不会在未来卖出,于是双方就能顺利成交,利润为(20+\epsilon)元-10元=10+\epsilon元。 但是如果D也加入进来想从A那里买入这些股票,那么就形成了竞争性买方市场。由于D不知道A与C的交易到底是基于什么考虑而进行的,也无法判断A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卖出这些股票,所以为了做多这些股票,D只能提高买价,比如说提高到(30+\delta)元/股,其中\delta为正数。但是这样一来,D实际上就加入了与C相同的行列,也就是未来卖出这些股票有可能获利。这样的交易对于A来说显然是有风险的——自己的股票可能在未来卖给两个甚至更多的人,这样自己手里的股票就变相贬值了。于是A就会降低卖价,比如说降到(20-\eta)元/股,其中\eta为负数。这样对于D来说虽然自己的买价提高了(30+\delta)元/股份,但是对方的卖价下降了(20-\eta)元/股份,总体自己的交易成本并没有增加多少。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过程,也许不够全面,希望大家多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