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属于慈善基金吗?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是指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组织。 其中,“依法成立”包括两个方面含义:
一是指成立的依据合法,即必须符合《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
二是指设立的程序合法,即申请筹备设立基金会的有关材料齐全且合法有效,并通过中国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定义,要成为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机构;其次,它必须是以资助、开展公益项目为根本宗旨的非营利实体;第三,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个人及社会的捐赠。
综上可见,基金会是具备一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社会发展和公民福利事业做出贡献的非营利组织。而慈善组织则是一个广泛的范畴。它可能是一个社团,也可能是基金会或其他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从形式上看,一些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进行慈善活动,但它不是我国的慈善主体。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慈善捐助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慈善活动的主体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获得相应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才具有开展慈善活动的资格。可以说基金会是与慈善最接近的一种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资质。
慈善基金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或为一定的目的,由个人、集体或社会组织,出于某种目的,用于行善的基金(比如慈善、救穷、支教等等)。在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基金会被称作“社会第五部门”,它是一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社会部门,由一定数量的基金和用基金收益进行慈善、福利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慈善组织机构。
中国国内对基金会的分类并不统一,一般将其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两种。
公募基金会是指可以面向公众募集资金的慈善组织,其又可划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两种。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它的原始基金应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只可以在其住所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进行募捐活动,原始基金应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非公募基金会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募集资金的慈善组织,不允许进行公开募捐,其又可分为“企业基金会”和“私人基金会”两种。企业基金会是由企业拨款而设立和控制的,不能向社会募捐。“私人基金会”由个人或家庭拨款、捐赠而设立和控制。“私人基金会”是美国最普遍、数量最多的一种基金会,如卡耐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