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院和别墅的区别?
首先,从法律意义上进行解释的话 “别院” 属于非法定用语,目前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并不存在这一概念。 而 “别墅” 是住宅类房屋的品种之一,其定义为带有庭院的独户住宅[1]。 根据《建筑结构命名与代码》(GB/T50376-2019),“别墅”属于居住建筑的4个小类中的第1小类——“低层住宅”;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T50353-2013),别墅属于“独栋式住宅”。 从上述两个文件可以看出,我国现行规范中并没有使用过“别院”这个术语对任何建筑作出定义或描述。从语义角度看,将“别墅”称为“别院”显然是不正确的。
第二,从地理环境角度进行分析 ,别墅是一种集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的低密度住宅。而别院则不具备这一特点。 以北京为例,目前可供开发的宅基地土地资源已经极度紧缺,因此近年来兴建的“别院”大都在市区内,这些由老旧民居改造而来的“别院”在地理环境上并未比周边高层住宅小区享有更多的天然条件。
第三,从外部形象来看,别墅一般具备独立的封闭空间,而“别院”则不具备。 别墅大多坐北朝南,沿南北向轴线建有独立的大门,进入大门后,有明确的入口广场,通过庭院可以到达各主要房间。各个房间的功能明确,互不干扰。而“别院”大都由旧住房改造而来,外部造型一般不具备别墅这样的独立性。
第四,从内部功能上看,别墅是一个多功能空间,而“别院”不是。 别墅的卧室、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基本用房齐全,而“别院”的室内功能往往被大幅简化,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卫浴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