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最多报销多少?
1、住院 ①门(急)诊治疗,起付线1300,封顶线2万元。 ②住院治疗,起付线1300,住院期间连续计算,首次住院未达封顶线的,最高报销75%;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最高报销65%;退休职工住院,无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85%。 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等的门诊治疗,每年报销1万元,同一种疾病当年门诊就医多次,仅报销一次。
2、门诊特殊病 ①精神病:起付线900/年,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1.5万元/人。 ②肺结节病:起付线900/年。 ③支气管哮喘:起付线900/年 ④高血压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或糖尿病合并肾病,需长期服药者,其用药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住院规定予以报销。 ⑤肾脏病: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功能衰竭。
⑥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⑦其他疾病: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癫痫、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这些疾病需要去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的药店购药,所购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药品,且必须凭处方到同一定点医药机构购买。 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统筹基金承担部分:一级医院不区分甲、乙等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就诊日定额补偿11元;二级医院不区分甲、乙等定点医疗机构,每增加一次就诊日,定额补偿9元;三级医院不区分甲、乙等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就诊日限额补偿7元。 个人承担部分:上述三类医院的门诊特殊病病人每次就诊日自付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