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集体企业改制?
一,什么是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劳动者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个体劳动者,是指公民个人依法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劳动者”;同时该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体劳动者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和区域内选择经营范围,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进行营业。”据此判断,中国境内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是指由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投入资产或拥有经营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与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相同性质的企业法人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为什么要改制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投资办学、办医。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机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金融信贷、工商注册等领域,逐步推行统一备案和公示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等工作,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如何改 依据相关法律,集体企业改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 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首先,企业应当制定改制方案并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机关审批;其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制定改制中的具体事项的操作规程;最后,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楚后,分别制作文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转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由自然人股东担任,设立和经营条件相对宽松。对于产权关系不清或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大量诉讼案件、资不抵债的集体企业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改制形式。但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特性可能使得投资者规避债务风险,因此在此类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有可能要求合伙企业及其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转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者发起,设立和经营的条件比合伙企业更为宽松。但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企业清偿债务仍有不足部分时,投资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