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如何配债?
配债是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一个附属功能,只有转债发行公告里面提及了“含权”,并且有明确的行权(赎回)条款,在期权存续期内才有可配债的操作空间。 一般对于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都这样写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具体条款详见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附四‘债券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中的到期赎回相关条款。”“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尚未实施任何关于本金及利息偿还或付清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产生收益并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水平,届时公司将努力利用自有资金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进行支付。”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满足行权条件(通常为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即转股期的最后两年,各满六个月的下一个交易日)后,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期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但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然而,大多数的A股上市公司并没有足够的现金储备用于偿债,于是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抵偿兑付就成了必然的选择,而这个时候由于股东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直接挂钩,为了稳定股价,保持公司市值最大化,一般会采取增发新股方式还本付息,而对于那些本身就具有分红送股传统的公司来说,配债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送股分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