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中有几个日期?
在资产评估中存在若干日期,它们分别是:
1、评估工作日期,即从事评估工作的人员从开始到结束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时间。
2、评估工作完成日,即从事评估工作的人员评估报告(或评估结果)形成日。
3、评估报告日,即评估报告形成日期,也即评估报告的落款日期。
4、报告提交日,即评估报告提交本评估机构内部复核和签发之后,提交给委托方、有关方面的日期。
5、评估基准日,也就是以某一个日期为基准确定评估结果所对应的时间参照点。
我们还应当明确这样一个问题,评估基准日不同于评估工作日、评估报告日、评估报告提交日。在实际工作中,这几个时间会有一个衔接过程。比如,评估基准日是某一年的7月1日(或某一年的1月1日),评估工作日可能是7月到8月,评估报告日是8月20日,评估报告提交日是8月22日、23日(甚至晚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