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回流怎么处理?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银行及助贷公司不得为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融资,且严禁以不当方式收集客户的个人信息; 其次,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个人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委托他人办理的个人贷款和具有抵押、质押、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以及信用卡透支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等多种渠道。但法律法规禁止的融资行为除外。从资金用途角度来说,银行贷款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最后,从您提供的合同来看,该笔款项属于委托贷款,即由受托人(助贷公司)按照贷款人的要求代为寻找借款人,审核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代签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收取放款凭证,并代为管理贷款的使用情况,催收本息。
综上,结合目前国家监管政策,对贷款回流的认定,我们认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借贷双方明确约定贷款返还;二是委托贷款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等其他相关手续;三是贷款期限已经届满。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贷款回流,应基于行为的性质而非当事人的意图。对于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助贷公司等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与借款人恶意串通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实施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符合诈骗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