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会怎么申请?
申请成立基金会,需要经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注册。 首先,要确定基金会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大纲; 其次,到住所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后,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执照; 第四,到开户银行开设账户; 最后,到民政部的社团管理局或民政部委托的地方民政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册流程如下: 1.公司准备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区工商局注册; 2.工商局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工商局发放注册通知书; 4.取得注册通知书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开户; 5.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6.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取申请表,由工商局制作颁发营业执照。
注册的条件及材料如下: 一、名称要求: 1、字号四个以上(未注册商标的名称应提供商标注册的书);
2、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设施; 二、提供的证件:
1、个人出资办基金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单位出资办基金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三、资金来源:
1、自然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向基金会捐赠;
2、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基金会资助;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