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委是什么机构?
2016年,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请示》(国函[2016]79号),同意在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一个专门的行政执法部门——市工商局,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职责。 2016年5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合并组建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局”)。
目前,我们负责全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市场监管职责。内设13个部门,2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6个区分局和通州、顺义、昌平、大兴4个派出分局,以及7家直属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近8000人,其中干部6000余人,占职工总数的75%。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 (二)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科技发展规划,推进科技兴贸; (三)监督检查市场交易原则及其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各种违反市场交易行为的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诉仲裁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五)依法对商标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六)依法管理广告业,审核发布重要商业广告; (七)负责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