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多少年?
中国的寿险经营开始于1929年的同仁堂,当年大资本家杜月笙在上海创办的上海电气公司,开办了国内第一家由华人自办的寿险公司——华安合记保险公司,后改名为华安保险公司。 当时的寿险业务主要面向外籍人士和有钱人。新中国成立之后,原国家外贸部(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所属的中国出口商品保险公司于1956年成立,专门承保国外汇款、投资及再保险业务;当时唯一的一家寿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属的保险信托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办理国内、国际两方面的保险和再保险经纪业务以及资金运用和投资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深圳特区建立之后,国内保险业逐渐放开,大量外资险企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保险公司也迅速增多至30多家。
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中国的保险业立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这一年,被称为我国保险业的“元年”。
时至今日,我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增至70多家。在监管层面,除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证券和基金业实施监管外,原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拟定保险业发展规划、市场准入和退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