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一般凭借什么?
一般银行面向个人提供贷款业务时,主要提供的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这里讲的贷款,是银行凭据借款人的信用而发放的贷款。其主要依据是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即由借款人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组织的个人征信系统,于1999年5月起在各地试点,2000年9月在全国普遍启用。它是全国金融机构联网的业务系统,是人民银行在国际金融互联中建立的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内容。个人信用报告制度,为个人在金融借贷活动中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借还款的详细信息,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并对其信用行为进行纪录和评估,主要用于客观反映个人的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提供依据。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家居商品和享受消费需求的贷款。主要用途:购房、买车、教育等。个人消费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少数业务期限可以做到三年。按申请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以及信用。贷款偿还方式可分为:分期偿还和到期偿还。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在发达国家很普遍。而我国开始仅仅十余年的时间。初期贷款对象主要为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能人才等少数人,近年来,针对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放款门槛有所降低,开始针对普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有房、有车、有保险、有银行定期存单以及信用良好的个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但是贷款额不大,且对抵押品的要求较高。近两年因经济过热,政策收紧,个人消费贷款政策基本实行紧控制,只对有限群体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