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留股份怎么写?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我尽力回答! 先说一下股权预留的概念。公司设立时,股东将其部分或全部出资无偿让渡给公司使用,这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股东同时授予公司及其股东(发起人)以特定条件下的自主决定权,即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将所投资金收回,这种既包含投资又含有返还投资的权益称为“股利”。 所谓股权的预留,是指在公司成立之时,为了吸引投资者而将部分公司资本保留下来不发放给出资者且不作为公司盈利进行分配的权利留存在公司中。如果将来出现吸引投资者的条件时,再行分配这些被预留的产权。股权的预留实际上是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实践中常见的股权预留有两种形式:
1、超额认购权:在公司发行股票时,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可以先确定一个最低发行区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股东有权按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超额认购权就是股东优先购买不足的部分。
2、赎回权:在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如果符合一定条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这项权利就叫赎回权。 一般来讲,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时都会设定一定的股权留存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但是并非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都需要保留一定的股权。按照《公司法》第79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时,必须经持有股份超过全体股东50%以上股东同意,并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由此可以看出,除非满足一定条件,否则有限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也就没有股权预留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