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急走什么罪?
《刑法》里并无“儿童急走”这个概念,而是有“犯罪未遂”、“故意伤害”等概念。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儿童在街上跑,并不一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如儿童在街上跑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罚款。但如果因孩子乱跑导致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孩子的家长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若孩子的乱跑行为导致他人损伤的,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与(行政)刑事责任。
第一,儿童的乱跑导致的他人损伤,由儿童及其监护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第二,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折价的赔偿义务,不能恢复原状的,应该折价补偿。第三,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性侵权责任形态,加害方除了应负金钱赔偿之责外,还须负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义务。
第四,如果其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杀人罪,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