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未分利润吗?
未分配盈余,是指公司实现净利润后,将盈利留存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 首先,公司应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其次,如果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应当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即注销盈余公积账户),由公司增资;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利润,且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的话,才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当然,如果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如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出现破产情形等,则应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没有发生分配方案的未分配盈余不能作为出资。
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但并未改变资本公积金必须来源于留存收益的性质。如果股东想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对外出让的方式降低自己持股比例从而减少自身的风险承担,则是完全不可能的。 同时,由于资本公积金并非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来自投资者的出资和从外部接受赠予及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因此该部分财产也不能用于补偿企业经营所发生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