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什么生肖?
十二生肖是十二种动物的统称,这十二种动物分别是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那么为什么没有猫呢?这是因为在我国古代“猫”和“丑”的字形相近,而“丑”在十二生肖中排最后,于是古人就认为猫排在十二生肖的最后一位了!(其实现代汉字中的“丑”字已经发生了变化)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在东汉时期蔡邕撰写的《汉书》中就有记载“孟康注日:‘俗说羊始去,犬后来’其言不审。若以月计,羊大者骑也,月从初至末,岂能去而复来乎?……今定羊为十,余一为亥,则亥为羊,复还本位;子居亥下,作水中之狗;丑为田土之牛;寅为人执鞭之虎;卯为门阑之兔;辰为身之龙;巳为蛇;午为人立之上;未为羊;申为猴子坐在树上;酉为鸡;戌为狗;亥即子,乃水兽也。” 古人将十二生肖的排序弄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宋朝时,有人在正月元宵节时偷了一个老人家里的一只狗,当天就被抓到,由于当时法律不完善,所以不能定罪,但是刑满释放后,这家人总是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导致他走到哪里都觉得别人在看着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一气之下就把这家人给杀了!
这个人被判处死刑并执行,就在临死前,他才向官府说出了自己的秘密:他在作案时正好属羊,依照“刑上十恶”的原则,被判了死刑!原来在中国古代的刑法中有一项名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其中就包括“谋反、大逆”以及“盗窃”,而“犯盗”一旦数额巨大并且被官府捕获,那可是要判处死刑的!而“犯盗”的范围包括一切非正常的有失财物的行为,像这位犯人,因为“犯盗”而被判了死刑就不算冤枉! 而他犯的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盗窃罪”!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我国早在宋朝就已经明确了“犯盗”的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