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为什么要越位?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没有所谓的“为什么”,因为现代足球运动起源于1848年的英格兰,当时并没有越位规则出现。 直到后来,在1874年,当时的英格兰足总才正式规定“当传球时,进攻队员比除门将之外的任何一名防守球员都更靠近门线且处于门线之前时即为越位”为正式比赛规则(即所谓的“国际足联定义版越位”);而在一年后的1875年才进一步把规则扩大到包括所有足球比赛中(也就是后来的“亚足联版本越位”——只规定了进攻队员比门线近)。 在1900年左右以前,国际足联的很多会员协会采用的都是英国足总的这套规则。但到了1904年,随着欧洲大陆的诸多国家相继加入国际足联,他们发现这种规则并不符合他们的足球传统和竞技需求,因此便向国际足联提议修改这一规则。最终国际足联于同年通过决议,决定在之后的每届世界杯决赛阶段中允许不同大洲足协自行制定当地版本的越位规则,而不必按照英国足总那套规则进行判罚(注意不是永久性改变);并在四年一度的国际足联大会上对各洲足协提出的新规则进行投票表决以决定是否将其推广使用。此后各洲足协纷纷提出符合自己地域特点的新方案并获得了通过: 南美洲的球队沿用自20世纪30年代起在当地实施的越位判定方法——“当进攻方队员与球门线之间存在最后三名防守队员,而第四名防守队员与其处于越位位置时即为越位”;
亚洲球队则根据各自传统习惯,或沿用了自1968年起在日本实施、至今仍无较大改变的“国际足联版本越位”——攻防双方均不参照门线,仅考察接球队员与倒数第二接应点之间的攻防队数差来确定是否越位;亦或是在日本本土进行的亚运会及亚洲杯上所采用的“亚足联版本越位”——参考门线;又或是依据南美联赛的惯例,仅在攻方有球员触球后才开始计算倒数第二接应点的位置关系从而确定是否越位。同时期兴起的非对称型越位也有部分球队在使用之中,其中最著名者莫过于韩国;此外还有使用倒三角越位的叙利亚以及一些使用不规则型越位的球队。至于非洲球队虽然同样采用了各自的越位规则,但由于这些规则通常只在少数俱乐部间执行或者只在某些比赛中才会被使用,因此并未像其他地区的球队一样长期统一实行同一款越位规则; 而欧洲球队由于自身传统的限制一直未能出台一套统一的越位规则,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根据比赛对手制定的越位规则来执行相关判罚。直至2002年世预赛半决赛意大利-德国之战结束后,意大利主教练弗兰克·巴雷西有感于自家球员因对方裁判误判导致两粒进球被判无效而愤然离场的事件,这才痛定思痛联合德意两国足协共同发起倡议并最终在2004年达成初步共识: 以1992年在丹麦举行的欧冠决赛作为标准时间,对参赛球员在场上的具体位置及其前后左右四个邻接方向上进行严格限定(具体见下图)
其中红色虚线代表绝对越位线,黑色实线与绿色实线分别代表“越位位置”线和“潜在越位线”(后者只有在绝对越位线之外才能生效)。除此之外在图中还给出了两种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越位原则》已于北京时间2004年10月1日起在所有欧洲国家境内全部职业联赛中得到正式启用,但它并不是国际足联颁布的一项新规则,而只是由五大联赛所属足协集体协商一致达成的临时过渡性决定而已[1]——也就是说这项决定并不能够被永久性地推广到所有的足球赛事中去,它目前仍然只是一项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临时政策,其效力将在2024年初步失效并将交由国际足联重新审议[2] 综上可见,所谓“为何会设置越位规则”的问题其实根本没有存在的基础,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