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保值还是资产保值?
为什么《国有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不提国有资产管理,而提国有资本管理?中央反复提出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但对“保值”却只字不提。资本保全原则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保值增值原则”,保值增值是指不减少投入成本并实现产出价值的增加,更多体现的是微观主体层面的要求,容易在实际中被当作刚性指标硬性使用,这既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运行。
资本保全原则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依照市场规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企业依法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按市场需要自主决定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依法取得利润和承担风险。因此资本保全原则是一个理论原则,是依法确认和反映企业资本投入的要求,强调的是资本的完整性,而不是投入资本的增值和收益率。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遵守资本保全原则,企业权益(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的增减都是合法的,只要企业在会计期末的实收资本与期初的实收资本相同或增加,就是遵守和贯彻了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原则为资本投入者依法确认其权益,实现其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也是法律确认企业从事生产经营规模,承担责任界限的依据。强调资本保全原则而不是保值增值原则,是尊重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