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未备案原因?
谢邀! 作为一家专业基金托管机构,我们在托管、备案过程中遇到不少项目方因为各种误解而导致的基金未能成功备案的问题。现列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与大家分享:
情况一:注册地不在试点区域的外地公司想申请私募牌照 在政策尚未明确全国范围试点的情况下,有些地区工商注册的企业是没有“私募”字样的,而只显示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字样,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私募范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情况二:经营范围中含有“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的企业想申报私募牌照 若企业以“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为经营范围的,需要判断其业务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私募范畴,即主要投资于股权(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的基金,但不包括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情况三:已经成立但尚未开展业务的基金会申请备案 此类情形下,我们通常会建议基金管理人先开展业务,再进行备案。
原因在于:一方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必须登记为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认定的合格投资者,同时该合格投资者的资金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另一方面,新成立的基金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搭建投资架构、寻找投资项目,在相对短的时间内难以取得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另外,对于已经设立但从未开展业务的公司拟申请备案为基金管理人的情形,还需要重点关注公司在设立时是否有明确的运作规划和方案以及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