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阳台飘出多少?
这个要看你所在地区的规定,超了怎么办,是否罚款? 一般规定是这样的: 以广州为例(其他城市应该差不多)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应当基本符合下列规划设计要求: (一)建设用地范围、性质、使用期限、用途和容积率;
(二)建筑物位置、高度、长度、宽度、层数以及建筑高度控制;
(三)建筑密度、绿地率;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和数量;
(五)管线综合布置、管线最大管径、管井位置和数量以及通信管线占用的绿化面积;
(六)建筑外立面设计样式、材质和色彩;
(七)与周边土地利用相协调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五条 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工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占用绿化用地;确需占用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必须限期恢复并保证原有绿化面积和景观;
(二)不得占用市政设施用地或者损坏其功能。需要改变市政设施用地性质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核准;
(三)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用气、用煤和其他临时建设,应当征得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四)对环境影响较大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时应当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环境报告书后,才能办理其它建设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者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行临时使用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建设,侵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
(三)临时建(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 违反本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处罚额度如下: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办法的以外,由主管部门分别情况给予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退出违法占用的土地或退回非法所得;
(四)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五)限期恢复原状;
(六)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
(七)处以罚款。 上列罚种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