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允许借新还旧吗?

祁政铠祁政铠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借新还旧,也叫还旧借新,借了还不,还了又借,在日常的金融借贷中非常普遍。对于正常还款的借款人来说,这样的借贷模式无疑会加重其还款负担,降低其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借款人通常也不太情愿。但对于无法到期偿还贷款的“问题”借款人而言,却是“续命良方”。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贷款就是在银行的不断借新还旧中延续的。

那么,“问题”借款人借新还旧,其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法律对借新还旧的担保责任作出了区分。

一、对于新贷新保的情况,即新贷与旧贷保证人非同一人。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新还旧的除外。即该规定原则上不保证旧贷的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除外)。

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新贷与旧贷是两笔不同的借贷业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新贷的签订目的是通过“借新”来履行旧贷的还款义务即“还旧”,担保人对此不知晓,即不会对旧贷承担担保责任;二是该担保不符合保证人的“真实意思”。因为,保证人所担保的是新贷,而不是旧贷,对于无法到期偿还旧贷的问题借款人,再提供担保不符合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那么,什么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呢?所谓“知道”即保证人对于借新还旧的事实是知晓的,这较为容易理解;“应当知道”,即应从客观上考虑保证人应知晓但事实上未予知晓,这主要是一种主观臆断,实际中应根据具体案情从保证人身份、与借款人关系、参与借贷过程等方面予以考量。

二、对于借新带旧的情况,即新贷与旧贷保证人为同一人。保证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保证人未更换,新旧贷款保证人主体没有变化,没有推翻旧的保证,旧的保证责任自然延续并转加至新的保证行为中;二是保证人未更换,可表明保证人作为理性主体同意继续为借贷提供担保,其对借贷事实是明知的,且符合保证人的“真实意思”。因此,保证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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