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友谊赛打平加时吗?
我们学校组织新生友谊赛,10人对10人,打40分钟,上篮得分2分,3+1得3分,三分球得4分(三分线外,进一个罚球),投篮(包括三分)进球需双方球员签字才能生效;罚球二加一,每队有五次犯规机会,超过取消比赛资格。 上半场结束,比分相同,加中场休息十分钟。
下半场开始先抢篮板球,后开球由对方发球,如此循环直到比赛结束。 期间由于我方一名队员手指受伤,经医务室简单处理继续参赛,赛后该队员直接到医院缝合治疗(伤口较严重)。 比赛结束后,我们队向校方反应情况,希望给与公正的处理结果。可是半个月后,我们队却被告知校方的处理结果是我们输给了对方7分!理由是对方在中场休息时用开水烫伤了我的手指,属于恶意伤害,因此扣除我队的5个犯规,另外因为对方的伤害导致我方该节比赛只能以5打5的形式进行,因此每队各减少一次进攻机会(每场比赛一共十次),这样算来我方居然还比对方少得了两分! 我方对此结果非常不满,认为校方在偏袒对方,于是要求看当时的监控录像,不料被校方以保护运动员隐私为由拒绝,而且对方也拒绝提供当时参加比赛的服装和鞋子以备作证。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是体育竞赛中的意外事故还是故意伤害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吗?